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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電信與美商高盛簽約操作美元匯率衍生性金融商品,造成中華電前兩月匯損高達40億元。金管會昨(29)日以該公司未依風險總額度之授權層級陳請核定為由,處分中華電董事長賀陳旦24萬元。

賀陳旦對被處罰一事表示相當驚訝;他說,到目前為止,公司沒有收到任何通知,將在進一步了解後再對外說明。

證期局官員說,依中華電訂的「衍生性商品作業要點」,公司承做衍生性金融商品,必須依風險總額度來決定呈核層級。但中華電只在財務處長層級就決行,並未繼續向上呈報。上述做法已違反證交法第36條之1與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的規定。念在中華電是初犯,因此僅處分24萬元。

證期局官員表示,依證交法規定,公司違規,處分對象都是公司負責人,因此,這件處分案對象是賀陳旦。

證期局在處分前曾請中華電說明;中華電表示,之所以在財務處長就決行,主要是誤以為此外匯衍生性商品交易案的損益金額很小。但金管會認為,中華電算錯,就是有缺失,因此仍予以處分。

中華電與高盛承做的匯率選擇權交易,疑雲重重,主要是中華電一年僅需2億美元購買原料,沒有避險必要,卻簽約操作美元匯率衍生性金融商品,造成嚴重虧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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