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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數位電視普及率究竟何時能大幅提高?由亞洲有線暨衛星電視廣播協會(CASBAA)與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 (CBIT) 17日合辦的產界高峰論壇中,提及台灣現今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不到1成,若要在5年內達到8成的高度數位化時代,修改與鬆綁有線電視相關的法令必是當務之急。 

CASBBA針對台灣數位產業的結構作調查,指出目前台灣數位市場受到經營上限的束縛,又缺乏機會與全國性經營的中華電信競爭,唯有改善數位頻道的選擇及價格制定等政令,台灣數位化才有可能成長。

CBIT理事長陳繼業表示,NCC目標在2013年實現全國數位化,不過若想要使台灣數位電視普及率從現行7%提升至2013年的80%,應該要制定全新且統一法規體系及一元化的管理規範,避免造成混淆;最重要的是,取消有線電視市佔率設限,開放MSO提供全國寬頻視訊服務,建立公平競爭機制。

CBIT指出,目前有線電視費率限制重重,並面臨IPTV(目前由中華電信提供服務)競爭,建議在數位系統部署初期,第一年的費率提高5%(每月新台幣30元),然後逐步提高1%至2%(5至10元),直到數位系統完全部署完畢。

NCC副主委石世豪說,現有的有線電視很多都是一區一家,為了顧及消費者、收視戶的權益問題,政府需要很高的社會共識才能解除與費率等相關的管制。

交通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毛治國對提出,可採將廣電與電信視為同一產業在一套法令下歸管的「一步到位」策略,或是先以兩套遊戲規則分管兩大產業,最後融合一體的「兩步到位」策略。

當然透過新法制的彈性化,造就數位匯流的目標,讓市場來決定數位化的發展,可望為消費者帶來更多的視聽福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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